为当真贯彻落实中办发(2016)3号、云办发(2016)39号文件心灵,造就老干部工作部门文化,展示离退休干部风采,教育疏导老干部工作者进一步加强敬老为老的深厚感情,始终维持敬沉之心、倾泻关爱之情,打造圭表老干部工作部门。经钻研,决定在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中发展“老干部之歌”“老干部工作者之歌”歌词创作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活动功夫
2017年7月至8月,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。
二、 内容要求
歌词内容应切合社会主义主题价值观,体现先进文化导向,拥有鲜明的时期特色,沉点展示老干部、老干部工作者风采,颂扬老干部、老干部工作者的崇高使命赣注责任感和无私贡献的心灵,夸赞爱岗敬业、关爱老干部的上流人格,抒发尊沉老干部、爱护老干部、进建老干部的真挚感情。
三、 报送及评先方式
1、 以州(市)为单元对文章进行初选,每个州(市)推荐上报省局的歌词数量各不超过五首;
2、 参评文章送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,文件标题请注明“歌词征集”字样。电子邮箱:
ynswlgbjbgs@163.com.wt 。作者请留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;
3、 应征文章不予退稿,请作者自留草稿;
4、 省委老干部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评比委员会,别离评出“老干部之歌”“老干部工作者之歌”优良歌词,并向获焦剡宣告荣誉证书及嘉奖。
四、 其他
1、 作者须承诺应征文章不涉及剽窃、剽窃等著述权纠纷;作者按有关司法享有所创作文章的著述权;
2、 应征文章入选后,省委老干部局有权约请有关专家对文章加工批改,并享有对主选歌词的使用权、复造权(印刷、灌音、录像)、刊行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信息网络传布权;省委老干部局承诺对入选文章不授予任何第 三方使用;
3、 作者投稿即视为通达并赞成以上“1、2”两项的内容;
4、 本次征集评比活动诠释权归省委老干部局。
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
2017年6月26日